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简章(49人)(6)
七、其他
(一)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在遴选的任何阶段及岗位考察期间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遴选资格。报考者在遴选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遴选资格、不得参加遴选考试、通报批评、处分等处理。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遴选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本简章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0471—4818499
技术咨询电话: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0471—6287995、6601704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201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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