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2)
笔试前,请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持省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加分确认,确认时间:2014年11月28日8:30-11:30,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 号9楼928室,电话:(0451)82672269。
笔试后折算笔试总成绩,公式为: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成绩×30%+专业知识×70%+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面试: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成绩出现并列,则《专业知识》成绩高者进入面试,若两科成绩均相同,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省国土资源厅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所在单位或学校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资历或能力的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依笔试总成绩进行递补。
面试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4.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选。若报考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五)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要求,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审批手续。
四、招聘单位
(一)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
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是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所属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部分补助。联系人:寇科长;联系电话:0451-87917648;电子信箱:121374847@qq.com;单位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华山路17号。
(二)黑龙江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黑龙江省地质环境总站是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所属事业单位,经费形式财政全额预算拨款。联系人:吕科长;联系电话:0451-55603117;电子信箱:lvhongyan007@163.com;单位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副126号七楼。
(三)黑龙江省土地利用监测中心
黑龙江省土地利用监测中心是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所属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联系人:史主任;联系电话:0451-55603038;电子信箱:571483086@qq.com;单位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63号。
(四)黑龙江省统一征地工作站
黑龙江省统一征地工作站是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所属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非财政补助。联系人:孙科长;联系电话:0451-55603869;电子邮箱372226404@qq.com;单位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63号。
(五)黑龙江省农垦土地估价事务所
黑龙江省农垦土地估价事务所是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所属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非财政补助。联系人:张科长;联系电话:0451-87026031;电子信箱:nktdlyk@126.com,单位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138号。
五、主管部门及纪检投诉联系方式
省国土资源厅人事科教处 郑科长 0451-55603721
省纪检委省监察厅驻省国土资源厅纪检监察室
李科长 0451-55603916
本公告由省国土资源厅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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