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南株洲株洲县卫生系统招聘76名工作人员公告(2)
笔试、面试、技能考核、综合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的,以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应聘同一职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县卫生局具体组织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核对象,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职位要求,对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职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录聘人员名单,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录聘人员名单在株洲市政府门户网、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株洲县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被录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为期5年(含试用期)。被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的试用期为 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录聘;不合格的,不予录聘。乡镇(中心)卫生院应聘者一经录聘,必须服从县卫生局在全县乡镇(中心)卫生院内统一分配。
八、相关待遇
一经录聘,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九、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县卫生局 0731—27618842
监督电话:
市人社局 0731—28681082
县纪委(监察局)0731—27619161
县委组织部 0731—27272646
县人社局 0731—27560810
十、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4年株洲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xls
附件2:2014年株洲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计划表.xls
株洲县卫生局
2014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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