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南省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教师招聘公告(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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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湖南省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教师招聘公告(第二批)
为满足我县事业单位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县委常委会议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全县共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0名,其中人才引进30名。报考人员可通过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yz12333.cn)、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jh.gov.cn/)查阅相关信息。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适应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68年11月6日至1996年11月6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
(五)具备各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见附表1),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近3年内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招录为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按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4年11月6日至11月8日。
3、报名地点:江华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报名。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3张近期同底1寸彩照。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招聘考试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合格者,填写《永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专业要求审核参照《2014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2014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近的,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县招考领导小组认定是否可以报考。
6、缴费: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缴纳考务费每人100元。
(二)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县招考领导小组和市人社局批准,可根据实际情况降低开考比例。低于1:3比例开考的岗位,有可比成绩的,考生相同科目笔试成绩要达到该科目(同试卷)参考人员平均分方可进入面试;没有可比成绩的,笔试成绩须达60分方可进入面试。对报名人数未到达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退费。确定为人才引进的岗位不受开考比例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平均分或60分)的限制。
2、笔试内容: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理论知识》;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心理学知识》;其他事业单位笔试科目均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两科,各占笔试成绩的50%。各科成绩均实行百分制。
3、笔试时间:2014年11月22日
4、笔试地点:沱江镇中学。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5、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4年11月20日至11月21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缴费收据到江华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一楼)领取。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3、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如出现末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入围面试。
当出现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情况,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
对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面试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对面试时形不成有效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实际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平均分或达到60分,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四)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相同的,以《公共基础知识》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县人社局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公示
招聘工作各阶段结果均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及考生的监督。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为7个工作日。
因在体检、考察环节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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