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云南兰坪县民族文化工作队招聘2人公告(3)
(2)声乐演员
①声乐艺术知识抽签问答:5分
②自我介绍及未来工作展望原创朗诵:12分(限不低于2分钟、不超过3分钟)。
③抽签朗诵:12分
④视唱:15分
⑤练耳:15分
⑥自选带伴奏演唱3分钟:25分(评分标准:节奏、音准、融入技巧难度、对音乐作品的情感投入及表现力综合评定)
⑦无伴奏轻唱怒江民歌2首、每首2分钟左右:16分
(七)体检考核
文化考试、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累计总得分,取分数最高的考生进入考核体检,到兰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个人承担。因弃权、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经此次公开招考领导小组批准,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聘用及待遇
经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为其办理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的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五、监督检查
应聘人员文化考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进入体检考核人选名单和最终聘用人员名单均及时在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njzrsj.gov.cn和兰坪县电视台予以公布。
所有招考工作,均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指导,兰坪县纪委监察局第二纪工委进行全程监督。
六、其它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兰坪县民族文化工作队人员招聘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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