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建公安警卫部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6人(2)
三、接收数量和专业
接收男生6人。接收专业分别为:教育学教育学类运动训练专业1名;文学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文学专业1名、汉语言专业1名;工学电气信息类通信工程专业1名;管理学工商管理类会计学专业1名、财务管理专业1名。
四、基本待遇
入伍后,本科毕业生授予武警中尉警衔,定为副连职;硕士研究生授予武警上尉警衔,定为正连职。在住房、医疗、福利等方面均享受现役军官待遇,家属享受军属待遇。接收的毕业生,除根据部队建设需要经组织安排外,个人在5年内不得要求退出现役。在转现役前,毕业生学历学位、身体条件、档案材料、考试成绩等不合格者,以及思想不稳定、有违纪行为,身体、心理等原因不适合在部队工作的,均予以淘汰。
五、报名方式
联系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塔头路268号 福建省警卫局政治部
邮政编码:350011
联 系 人:洪干事 吕干事 联系电话:0591-87329553 87315083
投递简历应包含以下材料:
1、下载的报名表(一式两份);
2、新生录取名册(联系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复印件需盖学校公章);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需盖学校公章);
4、最新成绩单(需显示补考重修情况,并经学校教务处或研究生院成绩主管部门盖章,若未显示补考重修情况,需开具补考重修情况证明);
5、身份证复印件;
6、近期免冠1寸彩照5张。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30日。
六、报名注意事项
每名报考人员在全国公安现役部队范围内限报一个单位,凡重复报名的考生一律取消资格。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