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招聘(4)
(七)警官在按照规定离职培训、进修、休假、治病疗养期间,工资照常发放。
六、注意事项
(一)接收对象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从签订接收协议到完成入警培训实行全程筛选淘汰。
(二)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报名、未参加考试及缺考任一环节均不列为接收对象。
(三)根据公安部政治部规定,每名报考人员在全国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范围内限报一个单位,禁止重复报名,凡重复报名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四)2015年接收的地方大学生将全部分配到非珠三角地区工作。其中非珠三角地区包括:汕头、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肇庆、韶关、清远、潮州、揭阳、云浮。
(五)报名材料均不退还报名者本人。
七、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者请认真对照上述条件,不符合上述接收条件的谢绝报名。
报名者请登陆广东消防网http://www.gdfire.gov.cn/,进入《公安现役部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报名系统》,如实填写个人基本情况后,打印网页自动生成报名表,贴上一张小一寸近期免冠彩照,同时提交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身份证复印件、高考录取名册复印件(加盖学校招生部门公章)、就业推荐表复印件、个人简历、近期体检情况(三甲医院),如在校期间曾服现役的毕业生请一并提交服役证明,邮寄至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干部处。我们将依照标准条件对报名者提供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查,并按规定择优筛选出一定比例的考生参加考试。
请报名者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如有虚假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并通报所在高校。
八、特别提示
(一)www.gdfire.gov.cn是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政治部授权接受地方大学生报名的唯一官方网站。
(二)请与招生简章制定联系人接洽报名和咨询事宜,请勿轻信其他个人形式的招录报名,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本人自负。
(三)招录考试和面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其他机构举办培训班,请报考者留意。
单位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483号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
邮政编码:510640 联系电话:(020)87119037
传真电话:(020)87119047
联 系 人:尤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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