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青海公安边防总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公告(2)
(2)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民办大学、独立学院、成人高校毕业生;
(3)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自费、定向毕业生;
(4)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
(5)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毕业生;
(6)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和补考累积4门以上或1门以上补考不及格的毕业生;
(7)结业生、肄业生、中专起点大专生、预科生、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以上毕业生;
(8)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在校期间因违反纪律或其它原因受过处分的毕业生。
二、招收专业范围
1、法学类(法学专业);
2、工学类(电子信息工程专业);
3、管理类(会计学专业)。
三、招收程序
报名截止2014年11月25日,资格审查,知识能力统一考试,面试,体能测试,心理素质检测,身体检查,政治审查,签订接收协议。
四、报名方法
报名可采取网上报名(互联网邮箱:250128139@qq.com)、个人投递材料报名和现场报名等多种方式相结合,以到符合接收条件的院校和专业生源中现场动员报名为主。网上招聘信息发布在青海省人才交流中心网站----青海人才市场网(http://www.qhrcsc.com)。
每名报考人员在全国公安边防、消防、警卫三支现役部队中只能限报一个单位,凡重复报名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除个人简历外,报考对象须提交以下材料:《高考录取名册》(复印件,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印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大学学习阶段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成绩管理部门印章),5张近期免冠一寸照片(注明本人姓名和毕业院校),并填写《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报考公安边防部队诚信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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