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院长招聘公告(3)
以下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一)正在从事涉及国家安全或重要机密工作,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暂不能流动的特殊岗位的人员;
(二)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机关和监察部门立案审查,或受党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未满,或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具有不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六、选聘程序
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经历业绩评价、考核答辩、组织考察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云南省卫生厅(卫计委)网站、云南中医学院网站、云南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云南省中医医院)网站、云南日报、云南人才网、云南招聘网发布公告。
(二)公开报名。应聘者向我校提交《云南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云南中医医院、临床医学院)院长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及能够证明本人工作经历、能力、业绩的相关证件电子文件(可扫描或拍照),进行网络报名。相关报名材料发至以下电子邮箱:ynzyxyzzb@yn.gov.cn,并进行电话确认。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11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资格审查。学校根据聘任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的比例不低于5︰1。出现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情况时,不再进行公开招聘。
(四)经历业绩评价。资格审查通过者,学校组织校内外有关专家对应聘人员进行经历业绩评价,根据经历业绩评价得分,按照考核答辩人选与选拔职位不低于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考核答辩人员。
(五)考核答辩。进入考核答辩的人员持上述报名证件原件来校进行考核答辩。由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组成考核答辩组进行考核答辩。学校按照应聘人员的职务职称等相应职级标准负责报销昆明地区以外应聘人员的来往差旅费用。
(六)确定考察对象。根据经历业绩评价及考核答辩结果,按照考察对象与选拔职位不低于2︰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七)体检。考察对象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参照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考察。
(八)考察。学校党委对考察人员进行综合考察,并根据考核答辩情况和考察结果,决定拟聘人选。
(九)公示。对拟聘任人选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十)办理聘任。经公示无异议或审查无问题的拟聘人选,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人事调动及聘任手续。
上述各个环节的相关结果在云南中医学院网站公布。
七、纪律要求和监督
报名人员要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如实提供个人相关资料,不得弄虑作假,不得拉关系、走后门、托人情、打招呼。凡违反纪律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参加招聘资格,并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学校纪检部门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871-65918263。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云南中医学院呈贡校区崇德楼413室(昆明市呈贡新城雨花路1076号),邮政编码:650500
联 系 人:蔡林礼、黄卫东
电 话(传真):0871-65918259
0871-65918256
0871-65918258
附:1.云南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云南省中医医院、临床医学院)院长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2.云南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云南省中医医院、临床医学院)基本概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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