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省公安厅警卫局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公告(2)
2、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情况,组织进行资格审查。
3、综合考试、体检和政审。资格审查合格的毕业生,组织进行综合考试(面试、知识能力考试、体能测试)、心理测试、体检和政审。
4、签订协议。从综合考试、心理测试、体检和政审均合格的毕业生中,按招录计划择优签订协议书。
报名截止日期:2014年11月28日
联系电话:广东省公安厅警卫局政治处 020-87186543、020-87678743(传真)
联系人:吴干事 联系电话:13928772106
通信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合群一马路11号警卫局政治处
邮 编:510080
Email:gdgatjwj@163.com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