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等事业单位开招聘工作人员(3)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和各分项成绩在百分制基础上进行折合,分数不作四舍五入处理。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业务基础知识》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业务基础知识》成绩×50%,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为《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综合知识>大纲》公共基础知识部分(绵阳人事考试网可下载);《业务基础知识》为公文写作和计算机应用。
2.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的有效报考人数之比应达到1:3。若达不到开考比例,调减或者取消招聘岗位。调减、取消招聘岗位在绵阳人事考试网、绵阳经开区政务网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由市人事考试中心予以退费。
3.笔试时间为2014年11月2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政策性加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的人员,截止2014年11月1日在乡镇及以下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川人发〔2007〕16号、川组通〔2010〕4号文件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文件规定加分。上述文件中“评为优秀”指表彰优秀,非日常年度考核优秀。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政策性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凡已享受过加分或定向招考政策,并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人员,不再享受上述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待打印了准考证后,务必于2014年11月21日前(工作日9:00—12:00、13:00—17:00)将以下材料送交经开区党群工作部进行审查:
(1)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服务所在地县级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和本人签字的《政策性加分证明材料》(见附件2)。
(2)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和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本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加分政策,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拟加分人员情况于2014年11月28日在绵阳经开区政务网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凡不符合享受加分的,可向经开区监察局、经开区党群工作部举报。对举报拟加分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5.笔试成绩(含加分)和是否进入面试的资格复审查询。请报考者于2014年12月2日左右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查询。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缺考任意一科应考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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