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成都学院事业单位特聘副研究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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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四川成都学院(成都大学)特聘副研究员招聘公告
一、招聘对象
1.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严谨求实的学风、良好的学术发展潜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身体健康,能来校全职工作。
2.具有博士学位,原则上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且具有副高职称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3.应聘者要求在海内外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或在海内外著名大学、科研机构或著名企业从事科研工作两年以上,在所在学科领域国内外核心刊物发表过高水平论文,科研学术发展潜力较大。
二、岗位职责
1.科学研究:完成合同约定的科研任务。
2.人才培养:每年讲授本学科课程32学时;每年开设讲座2次,指导学生参加相关学科科技创新项目及其他活动,协助指导硕士研究生。
3.学科建设:应能够跟踪本学科的前沿研究方向,解决项目研究中的关键科学或技术问题,在重大项目研究、学科建设等方面做出一定贡献,发挥较好作用。
三、聘任方式
1.聘用模式:年薪制聘用。
2.聘期
聘期为三年。完成聘用合同和协议中的任务,聘期考核合格的,可申请转为编制内副教授及以上岗位聘用,相关任务与待遇按照新岗位来确定;外籍人士可以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继续签订聘用合同。
四、待遇
1.年薪
特聘副研究员年薪含工资、津补贴、住房补贴及相关福利待遇,并按成都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社会保险有关规定及标准缴纳社会保险。特聘副研究员年薪18-30万元。年薪的70%按月发放,剩余30%部分在年度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
2.科研启动费
学校提供科研启动费理工农医类 15-50万元;人文社科类 10 -20万元。
3.住房
聘期内,特聘副研究员可申请一套学校校内房源租住,聘期结束后,考核合格,聘为学校副教授及以上岗位的人员,学校按有关政策提供一套房源供购买,8年服务期(从聘为特聘副研究员之日起计算)满后取得产权(外籍人士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4.安家费
学校提供3万元安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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