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滨州学院招聘23名工作人员公告(2)
2、资格审查
学校在报名期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子邮件给予回复。应聘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陆个人邮箱,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滨州学院人事处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通过学校人事处网页 http://rsc.bzu.edu.cn通知,请及时关注)。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应聘人员,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现场资格复审须提交的材料包括: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③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并能够正常毕业;④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同意,可在体检和考核时提供;⑤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⑥成绩单(含硕士研究生阶段);⑦有本人签名的《滨州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⑧个人简历及证明本人专业能力和荣誉的证书复印件。⑨应聘辅导员岗位的,还需提交由所在院(系)党组织或所在单位党组织(档案托管单位)开具的中共党员(预备党员)相关证明材料。
请将以上材料纸版按序号排序提交,合并装订。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初级岗位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教师岗位考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辅导员岗位考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学生管理工作相关专业知识。
笔试总分100分,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简化程序的岗位按实有报名合格人数确定。
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均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试讲、答辩分别占面试成绩的50%。教师岗位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教学方法、语言表达能力、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能力、专业理论素养等。辅导员岗位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事岗位工作所具备的学生管理能力、组织协调和应急处理等能力。
面试总分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和简化程序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初级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比例以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简化程序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学校成立考核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体检工作。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核根据实际需要,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其学历背景、学术水平、发展潜力和综合素质(职业道德、集体意识、团队精神、纪律观念等)。
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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