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西赣州宁都县招聘县文学院专业创作人员公告(2)
六、招聘程序
采取笔试、社会实践的考试办法。其中笔试成绩占30%,社会实践成绩占70%。
(一)笔试。招聘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试者文学创作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为2014年12月2日上午9:00-11:30。
笔试3天后,在宁都县人民政府网(www.ningdu.gov.cn)上公布笔试成绩。
(二)社会实践。根据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2确定入闱人员进入社会实践,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同分者一并进入。确定一个选题,组织入闱人员到有关地方进行采风,根据要求分别撰写一篇报告文学或大散文(侧重考核其观察生活、提炼生活及写作能力),并组织相关专业人士按满分100分进行评分(社会实践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三)公布成绩。考试总成绩为笔试和社会实践按比例折合之和确定,于2014年中旬在宁都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七、入闱体检
(一)体检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如最后一名总分出现2人以上相同时,按以下顺序优先确定参加体检:
1.省级以上公开发行报刊杂志发表作品多者优先;
2.社会实践成绩高者优先;
3.第一学历高者优先。
(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八、考核、录聘
(一)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由纪委(监察)、人社局、文联共同组织对入闱人员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内容主要以拟录用人员的现实表现、计划生育情况、遵纪守法情况、工作能力等为主要内容,采取函调或实地调查方式进行,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二)对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政审等原因造成的缺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三)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拟录聘的人员进行审核后,在宁都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四)经公示后,结果不影响录聘的,将拟录聘名单报经县政府批准后,由县人社局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1手续。县内符合条件的在职在编人员办理调动手续,其他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五)拟录人员超过规定时间7个工作日仍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开展人员递补工作。
(六)录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纳入所在单位编制管理,试用期6个月,一经聘用,在录聘单位服务期限不得少于5年,5年后方可申请调动。
十、组织机构
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宁都县公开招聘县文学院专业创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廖东根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黄菊兰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钟刚县委办副主任、县国家保密局局长
黄连生县政府办主任科员
罗玉生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杨春林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联主席
李松茂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李振东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局长
刘家辉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黄会生县财政局局长
罗怡文县人社局副局长、县编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文联,由杨春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谢光辉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招聘日常事务。
十一、本方案解释权归宁都县公开招聘县文学院专业创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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