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浙江嘉善县卫生系统赴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公告(2)
(四)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的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在嘉善卫生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毕业证书(必须在2015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者需同时提供学位证书)、报到证办理报到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处理。自报到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为三年,其中试用期半年,试用期内不合格者解除合同。三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者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制规定办理续签合同。
五、其它事项
(1)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第三十条规定: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也不得应聘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招聘事项时,遇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善县卫生局解释。咨询电话:0573-84235011。
附件:嘉善县卫生系统赴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聘计划表
嘉善县卫生局
二○一四年十一月五日
附:嘉善县卫生系统赴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聘计划表:二○一四年十一月五日
招聘单位 | 岗位 | 专业 | 学历 | 人数 | 备注 |
嘉善县魏塘街道卫生院 | 临床医生 | 临床医学 | 大专及以上 | 1 | |
药房 | 药学 | 大专及以上 | 1 | ||
嘉善县惠民街道卫生院 | 临床医生 | 临床医学 | 大专及以上 | 2 | |
嘉善县干窑镇卫生院 | 检验科 | 医学检验技术、医学检验 | 大专及以上 | 1 | |
嘉善县姚庄镇卫生院 | 临床医生 | 临床医学 | 大专及以上 | 1 | |
嘉善县天凝镇卫生院 | 临床医生 | 临床医学 | 大专及以上 | 1 | |
检验科 | 医学检验技术、医学检验 | 大专及以上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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