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青岛胶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2)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根据招聘岗位需求,分临床医学、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学、中医学4个专业,笔试类别详见计划表。笔试考一科,不指定教材。
2.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根据招聘岗位和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合格的实有人数确定;因弃权产生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依次递补。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递补人员在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z12333.gov.cn)上发布。
(二)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的需求和特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或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方面要素。面试成绩于面试当天向考生公布。
进入面试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需缴纳考务费70元。特困大学生、低保人员,持相关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可减免考务费。
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地点见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z12333.gov.cn)通知,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五、成绩核算
本简章所有招聘岗位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排列名次,如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总成绩在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六、体检考核
按照总成绩,分招聘岗位,按1:1.2比例确定体检考核范围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笔试)。因放弃体检考核资格或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体检和考核工作按《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等规定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5年内不得应聘的处理。
凡考生无故放弃体检考核资格、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将记入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数据库。
体检、考核安排见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z12333.gov.cn)通知。
七、聘用
对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在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在胶州服务期不少于5年;实行聘用制,签定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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