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
(3)面试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发布。
(4)面试评委小组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考评,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评委小组由单数组成,7人或以上。
(5)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人选。评委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评委小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
面试名单、时间、地点都将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体检标准,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所需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凡体检不合格或复查一次后不能得出合格结论以及出现考生自动放弃的情况,将按照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参加体检。
(五)考核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确定考核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经历、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计划生育等情况,以及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六)确定聘用人员及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拟聘岗位和考试总成绩等。
(七)办理增人及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增人及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转正。
四、注意事项
(一)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二)考生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三)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其聘用合同。
(五)考试成绩和拟录用人员公示等相关信息会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上发布,敬请留意。
咨询电话:020-86178426、86043717。
监督电话:020-83722183。
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
201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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