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西百色田林县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37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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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广西百色田林县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37名公告
根据田林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十五届第53期)精神,2014年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37名,其中县机关事务局招聘工作人员 17名,县人社局招聘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14名,县法院招聘协警员4名,县检察院招聘协警2名。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田林县201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陈飞龙县委副书记
副组长:陶国铭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汤自忠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
成员:杨国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韦琅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戴成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罗绍壮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赖国康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局局长
杨保学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黄国性县财政局局长
黄柯县编办主任
蒙秀梅县机关事务局局长
赵有朝县人民法院纪检组长
赖仕娴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蒙初程县人社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具体负责招聘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蒙初程同志兼任,办公室人员由县人社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聘用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法律意识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二)必须具有良好的人格人品、吃苦耐劳与无私奉献的精神,热爱应聘岗位工作。
(三)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其他要求。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有犯罪嫌疑未查清的。
2.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3.纪律散漫、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赌博等不良行为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三、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专业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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