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下半年黑龙江省商务厅直属院校招聘11人公告(2)
4、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的不予审核。
(3)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果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将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4)考生报名时应详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5)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员,网上报名时必须填注,否则后果自负。
(6)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招聘单位;对网上报名流程、方法等问题需要咨询时,可查询网站《通用报名流程》和《常见问题问答》或致电技术咨询电话(0451)82672690。
(二)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
2、笔试:笔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招聘专业和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及主要技能,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笔试前,请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持省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加分确认,咨询电话:87130130。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面试: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若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省商务厅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不予录取。
4、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同职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将以面试成绩高者作为选聘依据。
(三)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选。若报考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五)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要求,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审批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监督电话:(0451)87708181(省纪检委驻省商务厅监察室)
本方案由黑龙江省商务厅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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