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下半年黑龙江科技大学招聘29人公告(2)
现场资格确认后,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岗位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如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专业的招聘人数达不到这一比例,需书面上报省人社厅批示同意后,方可组织考试。
(五)考试
应聘硕、博岗位人员需进行笔试和面试;应聘博士岗位人员直接参加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要分别进行面试、试讲、答辩和实践操作等考核方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3、总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应聘硕、博岗位人员: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应聘博士岗位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
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录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或发商调函,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相关部门批准。
七、联系方式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浦源路2468号 邮编:150022
电话:(0451)88036082
联系人:王老师,夏老师,韩老师
监督电话:(0451)88036015(校纪检委)
八、本方案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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