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下半年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直属院校招聘23人公告(2)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面试: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在进入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面试前进行现场身份验证,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等材料,验明身份后进入考场。提供的材料不实或无法证实身份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并依笔试成绩进行递补。
面试内容教师岗位以试讲为主,其它岗位主要测试应聘者适应岗位能力。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考生。
4、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选。若报考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和审批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要求,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审批手续。
(五)监督
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监督电话:省纪委监察厅驻省农业委员会纪检组监察室,电话:(0451)82643403。
五、联系方式
(一)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
联系人:李培旭;联系电话:(0451)86721861(办);手机:15945184370;电子信箱:rsc8728@126.com;单位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双路348号。
(二)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杜金艳;联系电话:(0454)8313973(办);手机:15845403111;电子信箱:hnzyrsc@126.com;单位地址:佳木斯市前进区胜利路52号。
六、本公告由省农委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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