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下半年黑龙江齐齐哈尔大学招聘46人公告(2)
(2)考生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近期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的不予审核。
(3)考生报名时应详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4)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招聘单位;对网上报名流程、方法等问题需要咨询时,可查询网站《通用报名流程》和《常见问题问答》或致电技术咨询电话(0451)82672690。
(5)应聘者需认真制作要发送或邮寄的个人简历,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资料,要明确所要应聘的具体岗位;应聘者的学历、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一致。
(二)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考生可在2014年11月17日9:00至 2014年11月24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取消当前岗位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请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只能取消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
(三)现场资格确认
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齐齐哈尔大学网站公布。
(四)考试时间
现场确认后通知具体考试时间。
(五)考试办法
1.应聘硕士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试讲的方式进行考核。笔试成绩、面试试讲成绩均按百分计算,笔试、面试试讲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试讲成绩占60%。面试试讲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2.应聘博士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六)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者方可录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
对考核、体检合格的拟录取人员,学校将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校党委常委会审批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
(八)聘用
1.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对于弄虚作假者,学校将随时予以解聘。
3.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在正式办理报到手续前,需提供硕士、博士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报到证;留学归国硕士、博士研究生办理报到手续前,需提供学历认证书及留学归国证明,否则学校不予录用。
七、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451-53642952(省纪检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张老师、范老师 联系电话:(0452)2738728 2738337
网址:http://www.qqhru.edu.cn/,电子信箱:qdrlzy728@163.com
地址:齐齐哈尔市文化大街42号齐齐哈尔大学人事处
邮编:161006
八、本方案由齐齐哈尔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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