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天津市海警总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30人(2)
2、《诚信保证书》;
3、个人自荐材料;
4、《普通高等院校全国统一招生录取新生名册》、成绩表、学籍证明复印件并加盖院校印章;
5、身份证、学生证、各类获奖证书、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材料复印件;
(四)简历材料投送地址:
单位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北塘经济区晋州道726号。
邮编:300453
收 件 人:李杰伟
垂询电话:022-65228686转5206
三、待遇
登录http://www.chinahjzs.net,详见2015年度中国海警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简章第六条。
天津市海警总队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一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