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16名2015届研究生公告(2)
(二)考试。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人选。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根据考试情况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四)考核。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等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五)公示。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医院外网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将进行调查核实。
(六)聘用。拟聘用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医院与拟聘用对象签订《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聘用协议书。按嘉兴市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有关手续,不能按时毕业和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毕业生录用后实行聘用制。聘用人员按规定约定见习期,见习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待遇和各种规定保险。
五、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的公告、公示等有关信息在医院外网公布。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73-8209519882081989
监督电话:0573-82078986
附表:1、嘉兴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2015届研究生计划表
2、嘉兴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2015届研究生报名表
嘉兴市中医医院
2014年11月12日
2014年11月12日
附件: | 20141112嘉兴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2015届研究生计划表.doc |
20141112嘉兴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2015届研究生报名表.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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