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福建漳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10人公告(2)
四、体检
1、考试总成绩按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占60%、专业理论面试成绩占40%计算。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专业技能考试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专业技能考试成绩相同,加专业理论面试一场,以加考专业理论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要求执行。
3、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缺席者,取消体检资格。
4、体检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五、考核
1、体检合格的考生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
2、在职报考者应于考核前提交所在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供当地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事或教育部门)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考核资格。
3、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4、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所空缺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或考核合格后放弃聘用资格所空缺的职位不再递补。
六、聘用
对拟聘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纳入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有关待遇。受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30日内不到招聘主管部门办理手续的,视同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七、其他
1、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成立招聘领导小组,负责招聘的组织工作。派驻纪检组对招聘过程进行全过程监督。
2、本方案由漳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漳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4年11月14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