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专任教师招聘4人公告(2)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于当日公布在我院网站和园湖校区工作区域内。
(五)考核
由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具体组织实施。学院成立考核小组,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考核对象。主要考察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学术技术水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并对考核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如果考核不通过,则在同职位考试人员中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体检
学院根据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由学院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如体检不合格则在同职位考试人员中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面试、考核、体检结果,学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和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拟聘人员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主管部门审核,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后,再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
(八)聘用合同的签订
学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由学院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加盖学院公章。聘用合同采取书面形式,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个人档案。聘用合同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待遇
受聘人员在聘期间的管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聘用期待遇按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六、聘后管理
受聘人员被聘用后,按期接受学院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或者调整岗位的依据。受聘人员到学院工作后,要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如违反学院相关规定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七、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
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接受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招聘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771-5667621
招聘咨询电话: 0771-5659180,谢老师
0771-5650091,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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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计划表.doc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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