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深圳市纪委招聘雇员7人公告(2)
四、考试
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定。
五、资格复审及考核
根据各招聘岗位考试成绩排名,按照1:1的比例进入资格复审及组织考察。面试结束后进行资格复审和组织考察工作。如资格复审、组织考察出现不合格人员,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六、体检
资格复审和组织考察合格人员,由市纪委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深圳明镜网站上公示7天。
八、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由市纪委在公示结束一周内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投诉受理部门:深圳市纪委干部管理室。电话:82012999)。
九、工资福利
请参阅《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工资拨付与分配实施办法》(深人发〔2004〕48号)和《关于调整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工资福利性经费核拨标准的通知》(深人发〔2012〕177号)。
十、本公告由深圳市纪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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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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