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吉林四平市事业单位招聘329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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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吉林四平市事业单位招聘329人公告
根据《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期间严格执行空编管理及公开招聘人员规定的意见》(吉厅字〔2012〕3号)、《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吉政办发〔2010〕16号)文件精神,2014年四平市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四平市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29名。其中:四平市直事业单位179名、梨树县68名、公主岭市72名、四平市铁西区4名,辽河垦区6名。具体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14年四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6年11月17日至1978年11月17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11月17日为准。
(二)岗位条件。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实践能力等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2014年毕业生(2015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14年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政策规定在服务期内的(如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等)。
6、按照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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