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下半年四川大邑县招聘教师7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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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下半年四川大邑县招聘教师7人公告
为引进教育人才,优化我县师资队伍,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4〕25号)、《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成人社办发〔2011〕276号)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 7 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
一、招聘方式、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在编在岗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4)应聘人员须于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
2. 具体岗位招聘条件详见《大邑县2014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3.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6) 截止2015年12月31日仍然在读的全日制高校学生。
二、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和人数
具体情况详见《大邑县2014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限内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cdpta.gov.cn)进行注册报名。不设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14年11月24日00:00至11月30日24:00。
审核照片:2014年11月24日09:00至11月30日17:00。
资格审查:2014年11月25日09:00至12月1日17:00。
网上缴费:2014年11月25日00:00至12月2日24:00。
(三)网上报名程序:
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注意事项等信息。
1. 报名注册。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报名,填报应聘岗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G或BMP格式并大于3K小于160K。成都人事考试中心将对报考人员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核,并在报考人员注册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人员需按要求重新上传。报考人员注册并填写完个人基本信息和上传照片后方可报名。
2. 报考岗位:①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填报1个岗位代码);②招聘岗位名额为2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应聘人员进入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选择招聘单位。
3. 填报信息。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填写《大邑县2014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尤其注意岗位名称及岗位代码的填写要求完整、准确,并在个人简历栏注明能否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与报考岗位学科相应的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
4.资格审查。本次考试由大邑县教育局负责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者提交《大邑县2014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应聘资格审查表》后的1-2个工作日,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5. 报名缴费。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须及时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财政厅、物价局〔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费每人每科50元)。缴费截止时间:2014年12月2日,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应及时通过成都人事考试网打印《大邑县2014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应聘资格审查表》2份以备原件校验时使用。
笔试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四)报名要求:
1. 必须按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报名。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完全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方可报名,《大邑县2014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应聘资格审查表》必须如实、详细、准确填写,否则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
2. 报考人员按照公招的岗位要求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只能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若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 报考者网上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者缴费成功后,于2014年12月17日至20日凭报名时注册的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确属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的,经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将招聘岗位放宽到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对该招聘岗位进行调减或取消。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情况将于2014年12月11日通过大邑县公众信息网(http://www.day.gov.cn)公布。
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人员,于2014年12月 19日前凭本人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4楼)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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