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黑龙江宝泉岭管理局补充招聘高级中学教师公告(2)
(三)体检
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为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1比例以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由管理局人社局、教育局及高级中学组织实施,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业务学识水平、工作作风、工作实绩、自我要求等方面。凡考核不符合要求的拟聘人员,取消录用资格,再按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顺延。
(五)备案及公示
按照考试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后,填报《垦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示表》,上报总局人社局,在总局人社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应届毕业生必须毕业当年取得毕业证和高中教师资格证后进行公示。
(六)聘用
1、公示结束后,由总局人社局出具《垦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凭《垦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落编、调动和聘用等相关手续。
2、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险。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单位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1、管理局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管理局人社局、教育局和编委办负责组织招聘工作和编制、人事关系办理。
2、招聘工作实行监督制度,管理局纪检部门负责全程跟踪监督。举报电话: 0468-3762126。
3、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应聘人员有直系亲属关系的工作人员要主动提出回避。
4、严肃招聘纪律,对招聘过程中违纪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纪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5、报考人员的体检费、路费、食宿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附:1、《宝泉岭管理局补充招聘高级中学教师需求计划表》
2、《宝泉岭管理局补充招聘高级中学教师报名登记表》
宝泉岭管理局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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