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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云南玉溪师院附中提前招聘引进教师公告(2)

A+ A- 2014-11-19 10:48  |  玉溪人事考试网  |  责编:叶小洁 评论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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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时提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相关获奖证书、成绩表等复印件,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报名资格;已被招聘的取消聘用资格。

  2、初审:由初审小组审阅应聘者提供的材料,对应聘者的知识结构、学业成绩、德才表现、实习情况、社会活动、兴趣特长、竞赛情况、受表彰情况等方面进行了解和比较,必要时向应聘者所在院校有关部门了解情况,与应聘者面谈,并逐项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以1:3的比例确定参加试讲及素质测评人员。

  3、试讲及素质测评:即应聘者给一个班的学生上一节课,课后答问。由学校办公室和相关学科教研组负责安排实施。试讲内容提前一天确定,学校提供必需的教材、教参、实验及电教设备。学校邀请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领导以及学校教务处、科研处负责人及相关学科的教师组成考核组,开展听课、评课及相关教学能力测评。考核通过者作为拟录取人员报学校党委会审定。

  4、体检:拟录取人员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者方可录用,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5、公示:拟聘用人员在玉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聘用及人事管理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无问题反映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签定协议,待毕业后来学校报到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办理完相关手续后,根据《玉溪师院附中全员聘用制实施方案》,学校与个人签订聘用合同,并报市人社局进行合同鉴证。公开招聘人员的人事关系按照玉人事[2001]73号《玉溪市人事代理暂行办法》进行管理。应聘人员被招聘后实行聘任制,不服从学校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纪律要求

  在招聘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聘用”等原则,实行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对招聘过程中相关信息严格按照保密要求办理,整个招聘过程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于泄密或在操作过程中徇私舞弊等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玉溪师院附中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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