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临安市教育局引进6名人才公告(2)
三、相关政策
1.关于编制。凡符合条件引进的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具有事业单位人员身份。已取得教师职称的人员,聘用后岗位聘任不受学校岗位设置限制。
2.关于工资福利和生活待遇。凡引进的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工资待遇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另外,根据被聘用人员的学历和荣誉层次,符合引进对象条件的,分别给予相应的专项补贴,同时,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供定期健康体检服务。
3.关于职称评审。凡引进的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专业工作的,硕士生三年后可初定为中级,博士生可直接定为中级。符合晋升上一级职称条件的,优先推荐。
4.关于住房保障。凡引进的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按照规定优先安排到市人才公寓入住,并可优先享受经济适用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优惠政策。
5.关于家属子女就业就学。凡引进的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随调家属由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教育局积极协助推荐就业,配偶暂无工作的,其人事档案关系免费挂靠市人才中心。其随迁父母、配偶、子女,准予在市内任何地点入户,其未成年子女转入本市中小学或幼儿园,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入学(园),收费按同类学校学生标准执行。
6.关于人才培养和发展。凡引进的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可参加本市名师名校长等各类先进的评选。同时,优先推荐申报省市人才工程培养人选;优先选派参加各类继续教育、业务培训或学习深造。
7.关于留学人员的引进。引进的留学人员来本市参加工作后的工龄,可与本人出国前工龄和在国外攻读硕博士学位年限等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若其本人在国外攻读硕博士前未参加工作的,其攻读硕博士学位的年限可视作工龄,与来我市工作时间合并为连续工龄,可作为工资认定和晋级的依据。
凡涉及与本办法同性质、同类型或符合省市相关优惠政策的,就高执行,不重复享受。
四、其他事项
1.海外留学人员应为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认证,且本科为国内全日制“211”、“985”工程院校或第一批录取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浙江户籍,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专业相同或相近。
2.应届毕业生于2015年8月15日前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就业协议书等原件,到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进行现场确认。若到时无法提供有关原件的,则取消聘用资格。海外留学人员可延迟到2015年12月31日。
3.浙江户籍以2015年5月30日前户口所在地为准,2015年应届毕业生户籍未迁回的,提供入学时的户口本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生源地视作户籍所在地。
4.联系电话:孔老师0571-63805979,方老师0571-63722123,王老师0571-63708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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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临安市教育局引进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计划表.doc
2.2015年临安市教育局引进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
中共临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临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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