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柯城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医学院校招聘14人公告(2)
(2)参加报名的考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填写《2015年柯城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赴院校招聘报名表》一份,并提供近期同底一寸照片1张(粘贴在报名表上),经审核确认后决定是否进入面试。
(3)考生因自身原因延误报名、材料证书未按时完整提供等原因造成的影响,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对制造、提供虚假材料的,查实后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并通报所在学校。
(二)招聘办法
1、 “公共卫生岗位”、“检验岗位”、“医学影像岗位”为紧缺性岗位,按照实际报考人员开考,其它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不得低于2:1,否则招聘计划相应核减或取消。此次招聘采用素质量化打分(分值20分)和面试(分值80分)形式进行,由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局对报考对象就读学校、学历层次、获奖荣誉进行量化打分,按照量化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素质量化分数相同者全部进入面试),紧缺性岗位全部进入面试,实际参加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按照实际进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视为放弃。
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一步了解考生职业道德、性格特征、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综合能力、解题能力、基本情况等方面的表现。面试总分为8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列入签约对象。
2、签约:根据素质量化分和面试成绩择优确定签约对象,并在签约当天规定时间、规定地点签订就业协议,否则视作自动放弃签约资格。
3、体检、考核:体检及考核工作待考生毕业后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国家人社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考核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
4、公示、聘用:根据面试、体检、考核的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在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柯城区卫生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人员聘用后进入柯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待遇对应岗位性质,按柯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聘用后与用人单位签订五年服务期限聘用合同,未满服务期离开单位的按照相关规定支付相应违约金。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1、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2、体检、考核不合格的;
3、不服从柯城区卫生局统一安排或逾期不报到的;
4、未在2015年8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硕士及以上需提供学位证书);
5、其它不符合聘用要求的。
(三)此次涉及的招聘职位若有放弃均不递补。
(四)此次招聘工作纪律监督电话:0570-3022579;0570-3026203,招聘工作的整个过程自觉接受广大考生、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及纪检部门的监督。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柯城区卫生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0-3037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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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柯城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赴院校招聘报名表.doc
衢州市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衢州市柯城区卫生局
201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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