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宜宾县考试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8人公告(3)
六、调聘
对拟调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选调结果的,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规定报批后,依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聘有关规定办理调聘手续。被确定为调聘对象者,在我县商调函发出之日起60日内办理调聘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七、纪律与监督
公开考试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执行。负责考试选调工作的部门应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
宜宾县卫生局纪委:0831—6611170
宜宾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831—6613022
八、约定事项
此次考试选调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在我县服务满5周年以上方可申请调出宜宾县。
九、报名咨询电话
宜宾县卫生局人事股:0831—620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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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宜宾县2014年考试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2、宜宾县2014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宜宾县内考试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doc
3、宜宾县2014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宜宾县外考试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doc
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宾县卫生局
201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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