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深圳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选聘公告(2)
五、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选列入考察对象。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考察组对其进行资格复审、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职位匹配等方面情况以及学习工作期间表现,同时核实报考人员提供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考察及提供个人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最终根据考察组考核意见确定拟聘人选。
七、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公示7天。
八、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7号)及《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规〔2012〕16号)等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时间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其它事项
(一)聘用人员实行《深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障试行办法》(深人社规〔2012〕12号)规定的基本养老和职业年金的养老保障制度。
(二)聘用人员按我市新出台的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26667797。
附件:
1.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选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2.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选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3.深圳市聘用职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4年11月19日
201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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