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西柳州市柳东新区管理委员招聘公告(2)
三、工资待遇:
获聘者将与新区管委会签订劳动合同,参照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聘用制工作人员待遇标准执行,合同期为一年,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间待遇为基本工资的80%(缴纳五险)。
试用期过后,月工资为2500元,缴纳五险,聘用人员五险个人只负责缴纳个人部分费用,单位部分由新区缴纳,年终视工作完成情况按规定发放绩效奖励。
财政局(财政投资评审人员):获聘者将与新区管委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按新区聘用人员工资80%支付,试用期满后,执行新区财政局财政评审人员工资待遇,即5000元/月(含单位缴纳的五险)。
四、工作地点:
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新柳大道官塘工业园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五、招聘程序:
资格初审—面试—体检—聘用
五、报名方式:
应聘者须填写《柳东新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一);报名登记表需附上照片,否则视为放弃。
接收邮箱:ldxqrsj@126.com(请注明姓名+应聘岗位)
联系电话:0772-2671054
柳东新区人社局
201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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