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四川阆中市中小学教师招聘90人公告(2)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笔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笔试。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范围。《教育公共基础》笔试范围详见《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川人社发〔2012〕145号),不指定教材。
3、笔试时间。《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定于2014年12月20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由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4年12月26日24:00前在南充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 www.ncpta.gov.cn /,下同)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陆网站查询。对《教育公共基础》考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14年12月28日17:00前登陆南充人事考试网申请查分。《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查分结果于2014年12月30日17:00前在南充人事考试网站上公布。《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及排名情况由阆中市教科局于2015年1月6日24:00前在阆中市教科局网站(http://www.sclz.net.cn/)上公布。
5、政策性加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县(市、区))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加分。大学生村(社县(市、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县(市、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
基层项目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30日。具体加分计算办法详见本公告第四条中的考试成绩计算公式。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14年12月5日18∶00 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交阆中市教科局,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县(市、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三支一扶”计划为县<市、县(市、区)>人社局,教师特岗计划为县<市、县(市、区)>教育局、大学生村(社县(市、区))干部为县<市、县(市、区)>组织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成都市“三支一扶”计划项目自愿者提供的服务证书须加盖四川省“三支一扶”计划协调管理办公室公章。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交材料的,不予受理且责任自负。经阆中市教科局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并由阆中市教科局详细填写《南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性加分审核备案表》。于2014年12月20日前将加分材料原件、复印件和《政策性加分审核备案表》一并交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报送加分材料的考生可于2015年1月6日后在阆中市教科局取回所交的加分材料原件。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方式为讲课、技能测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主要范围:与报考岗位相关专业(学科)的教学(试讲)和技能操作。
3、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阆中市教科局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 :1的比例(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的按降低后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
4、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阆中市教科局负责进行,面试入围人员名单由阆中市教科局于2015年1月8日在阆中市教科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1月15日-16日18:00。
面试资格审查地点:阆中市教科局。
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阆中市教科局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1份(请在南充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另备2张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 份;
(3)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指有学位证要求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尚未领取到毕业证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专业、学历及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4)教师资格证(不含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15届毕业生)等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5)《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准考证》原件(面试时仍须携带)。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面试资格审查公告要求的证件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审查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因递补者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并确定为递补人员)。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阆中市教科局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由阆中市教科局发给面试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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