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南兰考县小学教师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
(三)面试 应聘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办法由县招聘小学教师工作领导组另行制定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聘用岗位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 招聘工作实行公示制度。公示期为10天,接受社会监督。 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举报,且经核实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审批聘用 新聘用人员由县教育局分配到小学任教。 新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并进行合同鉴证,确定聘用关系,而后其人事档案由县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上岗前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岗前培训。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受聘岗位的,予以正式聘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办及时办理相关的入编、工资等手续;不能胜任受聘岗位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予以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371—26971179
兰考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
201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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