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重庆涪陵区机关事业单位考试选调79人公告(3)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用人单位如有业务知识测试要求的,经报组织、人力社保部门同意后,可增加业务知识测试。业务知识测试由主管部门牵头,会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笔试、业务知识测试和面试的每科分值满分均各为100分。
不进行业务知识测试的岗位,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各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进行业务知识测试的岗位,综合知识测试、业务知识测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20%和40%,即:总成绩=综合知识测试×40%+业务知识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40%(各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选调单位有业务知识测试要求的岗位要增加《业务知识测试》。《综合知识测试》考试范围包括:党和国家的重要路线、方针、政策,行政法律法规、公共行政和行政实务,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以2014年下半年发布的考试大纲为准)、机关应用文写作,市、区情概况等方面的内容。
《综合知识测试》的命题、制卷、考试、阅卷等由人力社保部门组织实施。《业务知识测试》的命题、制卷、考试、阅卷等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考试时间为2014年12月6日,并于当日下午5:30前由主管部门将考试结果和相关资料报人力社保部门备案,联系电话:72227363。
报考比例为1:1的,综合知识测试成绩、业务知识测试成绩都未达到60分者,不能确定为面试人员。
3.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在笔试成绩公布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由人力社保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岗位匹配、逻辑思维及语言表达能力等。
2.面试比例为1:2。不进行业务知识测试的选调岗位,按面试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的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进行业务知识测试的选调岗位,按面试比例以综合知识测试成绩和业务知识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的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该选调岗位考生综合知识测试成绩、业务知识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凡综合知识测试、业务知识测试任何一科缺考者,取消其面试资格。未达到1:2比例的,相应递减选调岗位数至规定比例,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的公式重新计算确定岗位数(计算结果出现小数点按四舍五入处理),但至少应保留该选调岗位1名岗位数。报考比例为1:1和选调岗位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该考生的面试成绩还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当天同类面试方式的所有考生的平均成绩,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选调岗位和选调数额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以综合知识测试成绩、业务知识测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上述3项成绩都相同,经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面试成绩的高低依次确定最终体检人选。
体检由人力社保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组织实施体检。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考察对象,其缺额根据选调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以综合知识测试成绩、业务知识测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递补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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