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陕西宜川县医疗机构补充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7名公告(2)
四、招聘程序
2014年宜川县医疗机构补充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初审)、笔试、公布笔试成绩、对进入体检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政审、公示,报请市人社局确定拟聘人员、发文确认、签发招聘通知书、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实施。
(一)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本次招聘在宜川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ycx.gov.cn)、宜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ycxhrss.gov.cn)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由县人社局、卫生局、监察局抽调工作人员于11月28日至30日在县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进行,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到证和学籍档案(在宜川县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的毕业生携带人事档案管理卡),近期二寸免冠彩照5张。
(二)笔试。实行百分制。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命题和阅卷。考试原则上按照报考岗位和报考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对急需紧缺专业,报考比例达不到要求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可放宽开考比例。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并列时进行复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与医学基础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30%,医学基础知识占70%。
本次招聘笔试设置统一最低分数线。笔试最低分数线由宜川县2014年医疗机构医学类本科毕业生补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计划、笔试成绩等情况综合确定,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予以淘汰。
准考证发放时间及地点:2014年12月4日在县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发放。
笔试时间:2014年12月5日上午9时至11时。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对进入体检人员报请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体检。
(四)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的数量与招聘岗位的比例为1:1。
(五)考察政审。考察政审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着重审查其道德品质、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等情况。
(六)公示。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政审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报县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后,将拟招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以下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查实应聘人员或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影响招聘结果的;
3、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的;
4、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聘用。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及时上报市人社局审批,并由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拟聘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拟聘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执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后,由县卫生局组织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由县人才交流中心鉴证并实行人事代理。
五、管理与使用
1、招聘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管理,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五年,违反规定的立即解聘,今后不得参与我县政府组织的各类人员招聘。
2、招聘人员自参加工作三年内,必须取得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3、聘用人员参加工作时间自聘用之日算起,执行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并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为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的意见(暂行)》(陕政办发〔2013〕36号)规定的相关待遇。
4、用人单位对聘用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并介绍回县人才交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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