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人社局招聘8人公告(2)
(五)面试
1.面试时间:为2014年12月20日,
2.面试地点: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进人面试人员的确定: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査(含计算机测试)的人员进入面试程序。
4.面试形式:面试釆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人际交往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向考生宣布分数。招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不能低于60分。
结构化面试试题统一委托上级人事考试部门编制。
(六)体检
体检时间:2014年12月26日前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进行体检。如出现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则取面试综合分析能力成绩高者入围。因体检不合格被淘汰的,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核
考核时间:2014年12月31日前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质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进入考核人员将根据岗位应聘人员体检合格者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不合格者,可从应聘的其他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审批、聘用
严格按照考试聘用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将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在自治县电视台、自治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广西隆林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报送招聘领导小组审批后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五、协管员管理及待遇
自治县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依据主管部门制定的一系列制度和内部管理规定加强对协管员的管理。
1.聘用协管员列入自治县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在职人员进行工作、纪律等方面的管理。
2.聘用协管员月工资为1200元整(不含单位应缴纳的社保部份),差旅补助标准按在职在编干部补助标准核算,按现行政策办理社会保险。
3.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度,经县政府审定的聘用人员,由隆林各族自治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为一年(含试用期3个月),劳动合同(含试用期3个月)期满后,工作表现优秀,业务能力强的,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报经县分管领导同意后,可续签订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4.签定劳动合同后,由用人单位按国家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单位负担部分由县财政核拨,个人负担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
六、纪律要求
1.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2.严格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3.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工作纪律,秉公办事,严于律己。
招聘咨询电话:0776—8210211(县人社局劳动监察股)
0776—8000213(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招聘举报电话:0776—8201929(县人社局监察室)
隆林各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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