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招聘3人公告(2)
(二)招聘办法
1.资格审查后同一岗位确认参加考试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不开考。
2.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用专业知识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办法。
3.根据专业知识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岗位数的3:1比例(同分者一并入围,下同)确定入围专业技能测试人员。
4.根据专业知识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的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核对象(遇总成绩同分的,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需另行加试)。总成绩=专业知识测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体检对象名单届时在温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如有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5.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温州人才网和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通过公示后收到办理聘用手续通知书,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四、其他告知事项
1.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3.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博士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4.因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5.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6.本次招聘专业知识测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
7.考生参与应聘的往返交通费及在温食宿费用由考生自理。
8.未尽事宜,按《2014年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执行。
五、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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