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贵州省都匀经济开发区招聘7名编制外人员公告(3)
六、考察
体检合格后,由聘用单位组织考察工作。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审查考生在校及社会生活中的行为表现和学籍档案等有无违法违纪行为。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合格后,予以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日,无异议后予以录用。
七、有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工资标准按照都匀经济开发区编制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进行发放。新聘用人员实行见习期制度(三个月),见习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见习期内或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劳动合同关系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关系。
被聘用人员应按聘用单位要求按时报到。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超过规定报到时间5天仍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招聘咨询监督电话:
0854-8319650(都匀经济开发区建设局)
点击下载>>>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