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共湖南省邵阳市委党校公开招聘5名教员公告(2)
(三)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由市委党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向审查未通过者说明理由。报名材料不全或提供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初审。
(四)准考证发放
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人员,按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缴纳考试费100元,发放准考证。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参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须达到5:1比例才能开考。
2、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笔试为理论性文章和综合性文稿写作,时间150分钟。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分数并列者,一并进入参加面试)。面试为试讲,时间40分钟。试讲主要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测试应聘人员教学理念、教学准备、教师素养、教学方法等。试讲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六)体检与考察:按照招聘职位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试讲科目。体检在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经本人提出申请,可到另一家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凡不参加体检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按照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职位要求,对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写出书面考察材料。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确因工作需要递补的,经市委党校研究同意,并报市委组织部批准,可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后,在邵阳党建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首次聘用期限为五年,五年内不得调动。
七、纪律与监督
严格公开招聘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规定给予取消报名资格、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禁考等处罚。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投诉电话:0739-5320950(邵阳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0739-5401855(邵阳市委党校纪检组)。
中共邵阳市委组织部
中共邵阳市委党校
2014年11月21日
中共邵阳市委党校
201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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