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下半年四川大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7人简章(4)
3.聘用人员原则上应在本县工作5年后,方可办理人员调动手续。
4.试用期满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5.因逾期未报到和试用期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
九、待遇
招聘的事业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单位性质及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十、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大邑县人社局人事管理科028-88280039
大邑县教育局人事科028-88289058
监督电话:大邑县纪委监察局028-88212016
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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