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宁波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1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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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浙江宁波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11人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甬政发〔2007〕109号)和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宁波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甬教人〔2008〕12号)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市教育局7所直属学校决定面向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此次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的学校为宁波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全民事业单位,分类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预算形式为全额拨款。招聘学校的简介情况具体详见相关学校网站。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学科专业知识)、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30周岁及以下;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学校、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具体详见附件1。
注:海(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报考时提供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且须于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程课为准;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凭学生证和学校就业推荐表,且须于2015年9月30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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