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招聘机关工作人员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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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招聘机关工作人员5人公告
现因机关管理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部分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招考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序号 | 二级部门 | 招聘岗位 | 学历要求 | 名额 | 备注 |
1 | 院长办公室 | 秘书岗位 | 硕士 | 1 | 中共党员,男性,中文、思政、哲学等文科相关专业,人事代理。 |
2 | 学生处 | 招生就业科科员 | 硕士 | 1 | 中共党员,专业不限,人事代理 |
学生教育管理科科员 | 硕士 | 1 | |||
助学奖贷款科科员 | 硕士 | 1 | |||
3 | 保卫处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硕士 | 1 | 中共党员,人事代理 |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以人事代理方式接收(代理期限为3年),人事代理期间相关相关薪酬待遇按我校《人事代理人员聘用及管理暂行办法》及学校绩效工资改革相关规定执行(可咨询)。
三、招聘程序、办法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品德修养好,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工作责任感、使命感;
(2)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有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具体条件见“招聘岗位及条件”。
3、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网上报名。应聘者请填写附件《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请将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等扫描件一并发送到机关工作人员电子邮箱(邮件主体注明“应聘者姓名+应聘岗位”),不符合上述要求者恕不受理。 gupt2981161@126.com
4、报名截至时间: 2014年12月12日。
(二)资格审查
1、初审
按照报考条件,我校2014年12月17日按报考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初审通过人员名单(根据相关规定,同一岗位符合规定的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将不予开考,若出现该情况,符合条件考生可改报其他岗位)。通过初审人员名单将于2014年12月18日公布在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主页及人事处主页通知公告栏,请报名者届时登录网站,查看初审人员名单,并按时到学校参加复审和考试。
2、复审
通过初审的报名者须在2014年12月24日当天,到我校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符合条件者发给准考证。复审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填写好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2015届毕业生提交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往届毕业生提交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提供中共党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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