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山西芮城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63人公告
山西备考交流QQ群:203543301
备考推荐:2014年山西省事业单位考试名师网络课程班
2014山西芮城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63人公告
为加快全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运城市人社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6人,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2014年芮城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符合岗位的要求(40周岁及以下为1973年11月25日以后出生,含1973年11月25日);
6、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4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服务基层大学生村官中到2014年服务满一个聘期,考核合格,现仍在岗的人员;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立案审查的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正在处罚期内的人员;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的中专升专科学生、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原人事部6号令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聘用。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