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下半年四川成都高新区中小学教师招聘50人公告(3)
6、笔试成绩公布:于2015年1月5日在成都高新人才网上同时公布。
7、查分申请
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二)原件校验
1、校验名单: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高新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相应调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无法调减的,可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改稿)》第30条第(二)款规定办理。通过原件校验的应聘教师进入面试环节,原件校验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与笔试成绩在成都高新人才网(http://www.cdhr.net/)上公布。
2、校验内容:报考者须提供本人报名时打印的《2014年成都高新区招聘中小学教师资格审查表》两份、本人《笔试准考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在职教师还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各种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015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加盖学校鲜章的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和学籍证明,各种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并注明在2015年7月31日之前自行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有关证书。
3、校验要求:原件校验时,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面试资格,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方可领取面试通知书。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而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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