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广东江门开平市民政局招聘政府雇员公告(2)
四、考试办法
考试主要采取面试方式,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相关知识及综合素质和能力,每人面试时间为15分钟。
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时间及地点待定,另行通知。考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
五、体检
综合成绩排名第一且合格的考生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负。体检不合格者不进入考察,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依次安排递补。
六、考察
用人单位组织工作人员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可依次替补人选。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雇用人员名单,并在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
八、雇用
拟雇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雇用手续。雇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雇用合同。受雇期间工资、福利等待遇按我市雇员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开平市民政局负责解释,联系人:梁妙梨,联系电话:2212018、2277031。
政策咨询及监督举报由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员和雇员管理股受理,电话:2212624。
附件:1.开平市民政局招聘政府雇员职位表
3.考生承诺书
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开平市民政局
201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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